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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节 阿菊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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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屋子里密密麻麻挤满了人,都是来看热闹。苹果干的数量不够,阿菊只好用刀切成小块,分发到每个人手里,尝过的都说好。

    羡慕的眼光与嫉妒的话语成为了最佳配额。

    “你看看阿菊,去了磐石寨一个冬天,没想到回来以后还变漂亮了。你瞧瞧她那腰身,下地干活儿肯定很有力气。”

    “真香啊!她在锅里做的那是什么?我看她刚才把泡在水里的肉拿出来剁了,说是鱼。我以前没见过。白色的,那么大一块,那是什么鱼啊?”

    “你瞧瞧她身上那件衣服,还有裤子,都是棉布做的。她哪儿来这么多的布做衣裳?该不会是偷的吧?”

    衣服是女人最关心的话题之一,无论文明时代还是现在从未变过。满心好奇的她们小心翼翼凑过去问,阿菊对此毫不隐瞒:“这是我们寨子头领发的,每个人都分到一匹布,小孩子减半。”

    满屋子的女人顿时瞠目结舌,彻底惊呆。

    一匹布是什么概念?

    在某些特殊的时候,比如冬天,或者夏天,一匹布可以换一个女人,甚至两个。

    当然,这样的生意不会多,主要看交换双方的需求。价格随时都在变动,但人们只会记着最昂贵的部分。

    能吃饱,有衣裳穿,在绝大多数北地蛮族看来,这就是最幸福的生活。

    关于阿菊的议论变得更加热烈。环车寨所有女人一致认为:阿菊现在是个真正的富人。

    嫉妒心理很快压倒了羡慕:去年冬天被寨子里卖掉的臭婆娘,居然过上了这种跟神仙没什么两样的好日子,实在不公平。

    半夜,磊志冲进屋子。

    他是阿菊以前的男人。

    是彼此互相看中后睡在一起的男人,不是经过寨子首领和祭司同意,当众举行见证仪式的丈夫。

    阿菊有些惊慌。她勉强挤出笑脸,对磊志打着招呼。后者却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说话,直接过来抱住她的腰,将整个人横着拽起,高举过肩,扛了出去。

    磊志带着几个人,大哥跑过来阻止,被他们拦住。

    公开的抢劫毫无秘密可言。他们抢走了阿菊的背篓,把她带回来的所有东西瓜分一空。又惊又怒的阿菊力气没有磊志那么大,她被扛在空中,挥舞着拳头,对这个蛮横不讲道理的男人又叫又骂,磊志却置若罔闻,就这样大步穿过寨子,在纷纷走出各自木屋好几百人的目光注视下,把阿菊带回了家。

    阿菊被磊志狠狠扇了几个耳光,打得头晕脑胀。她感觉有人在脱自己的衣服,拼命挣扎着连声尖叫:“我结婚了,我有丈夫。”

    “你有个鸡把的丈夫。我才是你的男人。”磊志抡起拳头,狠狠砸中阿菊的面颊,发出凶狠威胁的声音:“再乱喊乱叫,信不信老子用刀子剁了你?”

    卖出去的女人还会有丈夫?磊志根本不相信这种话。北地蛮族女性地位极其低下,尤其是相互交换的女人,她们有可能被别的男人看中,但绝不可能成为公开合法的夫妻。

    男人不喜欢束缚,请寨子首领见证婚姻也需要付出代价。粮食、猎物、布料、盐巴……那是一笔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的花费。

    望着被痛打了好几拳,躺在地上瑟瑟发抖,扭动身子在抽泣中挣扎的阿菊,磊志眼里的凶狠逐渐散去,释放出带有强烈**成分的火焰。

    阿平他们几个说得没错,阿菊的确比以前漂亮多了。

    她以前很瘦,摸上去全是骨头。

    现在变胖了,肥厚的腰身捏起来感觉柔软,原本凹陷的面颊也被撑开,变得圆嘟嘟,一片光滑。

    码的,磐石寨那边的生活水平看来不错,连这种丑婆娘也能养得油光水滑,真正是母猪……哦,不,骷髅变貂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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